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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5月20日至21日召开
时间:2020-05-12来源:

5月1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善平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人员参加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决定。会议决定: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至21日在市区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河源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化责任主体,完善监督机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得到落实。会议建议,要强化整改责任,加强资金监管,杜绝违规行为,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提升审计监督实效,突出重点领域,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发挥审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坚持生态优先,把优质生态环境作为我市核心竞争力,持续高位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工作。会议建议,要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治理能力;要找差距补短板,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加快完善污水管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构筑全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关于提请审议调整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调整河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市七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提请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议案及其他人事任免等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小聪、吴素香、陈荣卓,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徐先龙,秘书长陈其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黎意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钟壬旺,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