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源高新区正式印发《河源市高新区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河源高新区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园区企业,给予扶持奖励。
据悉,河源高新区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是根据河源市委、市政府对河源高新区提出的要求部署,旨在推动区内规模以上、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企业加快改制以及上市步伐,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转型发展,增强高新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扶持奖励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进行工商登记后,给予奖励20万元;二是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5年内,给予财政扶持政策,对企业超出基数部分的市、区财政贡献量,给予全额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实施意见》适用于河源高新区范围内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不包含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金融、类金融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行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