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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法治服务能力 助推东源全面融湾
时间:2019-10-22来源:

    近年来,东源县司法局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新路径,在全市率先实行“以案定补”,推行“五老一顾问”和“三化三零”机制,积极探索和推广“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工作模式,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刑释人员帮教、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民调解工作多次荣获国家级荣誉,法律援助工作走在全市各县区前列,社区矫正工作做到了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职业化,并在全省起到排头兵作用,全面改善法制化营商环境,为东源全面决胜小康社会、当好河源融湾和“两个河源”建设主力军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人民调解】多次荣获国家级荣誉

  据统计,今年前9个月,东源县各级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06宗,调解成功698宗,调解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8.86%,基本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

  多年来,东源人民调解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县区前列,许多创新举措获得国家级荣誉,其中2015年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在全市率先实行“以案定补”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有力。早在2013年,东源县司法局就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东源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管理办法》,在全市率先实行以案定补制度,明确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标准。自2016年起,东源县将调解成功的个案经费补贴提高到200元至500元,使调解工作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目标,堪称东源枫桥经验模式。

  二是人民调解全覆盖、无死角,实现“三化三零” 。近年来,东源县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构建排查网格化、调解专业化、分流多元化“三化”新机制,实现了矛盾纠纷零死角、零激化、零库存的目标。

  排查网格化,矛盾纠纷零死角。东源县建立了以司法局为统筹指导、乡镇司法所为主体的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调解委员会、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和村组调解小组“四级调解网络”,全县已建立镇、村(社区)、企业、行业等人民调解委员会314个,选聘人民调解员1617名,人民调解员遍布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和各级群团组织,做到了全覆盖、零死角。

  调解专业化,矛盾纠纷零激化。东源县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服务平台作用,全县284个村(社区)聘请了57名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担任村(社区)调委会副主任,参与各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通过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调处联动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力推矛盾纠纷零激化。

  分流多元化,矛盾纠纷零库存。东源县司法局构建了各类矛盾纠纷分流多元化新机制,对于排查出的不适合调解的,或者调解未成功的矛盾纠纷,则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做到案结事了,矛盾纠纷零库存。

  【社区矫正】“三定”措施筑牢第一防线

  近年来,东源县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情况明,管得住,改造好”的刑罚执行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政策,完善制度,落实“三定”措施,筑牢社区矫正第一防线,积极推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帮困扶助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定”措施,即“定位”、“定人”、“定心”。在“定位”上,通过手机定位监管和微信共享位置等措施,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天罗地网”,确定和限制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范围,切实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及近期的行踪、活动轨迹,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在“定人”上,实行“一人一案”制度,各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矫正对象落实专人管教。定期开展安全稳定大排查工作,在排查走访中发现和掌握的有违法犯罪倾向或有可能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隐患,由司法所长、治安民警、村干部及矫正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制定“一人一案、一事一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每日一抽查、每周一汇报、每月一走访”制度,保证了实时掌控,实时监管。

  在“定心”上,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团辅活动,邀请河源市心理协会教授前来授课,由专业的心理辅导团队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的心理交流对话,并让所有党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中,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慰问,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增强了他们重新做人、融入社会的信心。

  【法律援助】法援服务全方位前移

  近年来,按照省、市提出的“扩大法律援助受助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工作要求,东源县司法局提出“量增质更优”的工作理念,编制和完善了法律援助服务网,并依托“三大平台”,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前移到各乡镇,让法律援助做到家喻户晓。

  平台一是建立26个法律援助服务站。通过26个基层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将法律援助服务前移到各个乡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村民在家门口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平台二是全县284个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将法律援助的宣传、办理等工作纳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范围,驻村律师在做好法律顾问的同时,还要加强法律援助,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申请等服务,树立“小事不出村,大事少出镇”的和谐民风。

  平台三是开通12348免费服务热线。村民可以第一时间拨打服务电话求助,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政府提供的惠民服务、便民服务。

  【普法宣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健全

  多年来,东源县一直致力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普法教育新形式,建立“青少年模拟法庭”便是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有益尝试,更是新时代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

  除此之外,东源县司法局全面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设置法治文化长廊、禁毒教育展区,每年赠阅《法制日报》12000余份,为在校学生提供最新的、丰富的法治文化知识;联合多个部门,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开展普法讲座、禁毒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消防安全、夏季防溺水讲座等系列宣传活动,受教育师生20万人次。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全县在校学生连续8年“违法犯罪率为零”和“吸毒为零”目标。

  近年来,东源县司法局努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建立了普法专业化的以案释法普法机制,组织引导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在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宣讲团”,组成普法小分队,以法律法规为主要宣传内容,并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活动,建立了东源“法律七进”宣传教育活动长效机制。

  同时,东源县还组建了由公、检、法、司、律师和普法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的“七五”普法宣讲团,成立了“南粤春雨”普法志愿服务队,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通过采取“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坐实”的方法,拓宽普法受众面,做到普法先行,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法律基础。

  【工作思路】

  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增强群众获得感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东源县司法局表示,今后,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建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并结合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和服务平台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等工作,努力构建“多元对接、多调化解、多方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健全以自治为核心、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支撑的“三治融合”新型社区治理体系,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东源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荣誉榜

  ●2001年被省人民政府评为“1996-2000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2004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06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二00一年至二00五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2011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06—2010年广东省‘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被省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2012年被省委组织部评为“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被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015年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委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2018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