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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的一封信
时间:2019-11-21来源:

   尊敬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

  您好!感谢您为河源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的贡献,也感谢您多年来对税务部门工作的支持!

  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乎您的切身利益,帮助您实现病有所医。为确保您能及时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享受相关待遇,请您关注以下缴费事宜:

  一、参保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为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新生儿、已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以下统称城乡居民)。

  二、参保缴费标准

  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三、参保缴费时间

  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其中9月1日至9月10日为特殊人群缴费时间,9月15日至12月31日为一般人群缴费时间。

  四、参保信息登记

  首次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

  连续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参保地域、姓名、身份证号码)需变更的,应在缴费前及时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更正。

  五、缴费渠道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一级或二级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个人缴费由政府统筹安排,给予全额补助。上述人员由相关部门统一造册、统一代缴,个人不必自行缴费。

  (二)除特殊人群外,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方式一:微信缴费

  扫描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首次使用需实名认证)—微办税—个人业务—城乡居民保险—城乡居民保险清缴—缴费—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信息—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成功。

  方式二:银行前台缴费

  缴费人可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全市任一农村商业银行网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方式三:其他方式

  缴费人还可以到税务办税厅或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粤省事、粤税通进行缴费。

  六、其他事宜

  (一)如果您还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您可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渠道一致。

  (二)具体缴费政策可到各乡(镇)医疗保障所、当地办税服务厅咨询,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了解您想知晓的更详尽的缴费事宜。具体参保登记、待遇发放等有关政策咨询可拨打12333热线。

  再次感谢长期以来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祝您事业蒸蒸日上,阖家幸福安康!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