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20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河源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8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生态文明建设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内生动力,提高发展质量,筑牢生态屏障,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同时发力,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重大发展平台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争当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排头兵,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河源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坚持系统观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理念和模式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中,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降低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将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流通、消费体系,抓好产业园区建设,加强招商引资,持续增强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市场导向,多方参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项目有效投资,健全市场化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推动承接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构建政府、市场、企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绿色发展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更加优化,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基础设施绿色化、清洁生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绿色低碳技术体系逐步推广,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成。
到2035年,绿色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底色,绿色产业规模明显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大幅提升,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四)推进工业绿色升级。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发展绿色制造,争创粤北绿色制造基地。谋划一批未来产业,加快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与产业链延伸,重点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现代农业与食品和先进材料产业等支柱产业。支持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多产业、多品种协同利用。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落实国家“散乱污”企业认定办法,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强化空间管控政策对“两高”项目准入的优化引导。
(五)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巩固拓展河源农业绿色生产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高效利用农业资源,统筹推广农业节水、节地、节能技术。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畅通销售渠道,提升“万绿河源”农产品整体品牌。支持灯塔盆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林业循环经济,积极创建国家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推进渔业基础设施规模化、标准化,支持智慧渔业产业园区建设。推进新丰江水库等主要流域水质检测预警工作。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落实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构建区域服务业发展新模式,引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引导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电子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鼓励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等项目科学布局、绿色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优化生活性服务业绿色供给,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七)发展壮大绿色产业。积极推进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形成开放、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引进承接湾区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加快构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的绿色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制造体系,适时开展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改造试点。
(八)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推动新建产业园区科学编制开发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统筹布局工业园区污水、垃圾、燃气等设施,实现工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确保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处置。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支持建设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综合能源项目。深化清洁生产推行模式创新,支持开展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九)打造绿色物流贸易。发挥区位、资源优势,融入大湾区物流产业。支持本土农产品批发市场、顺丰电商物流产业基地、龙川铁路综合物流园、绿然灯塔农产品物流园、“三农”冷链体系等项目建设。鼓励支持在农村地区建设一批田头冷库、冷链保鲜设施,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推广滚装运输、甩挂运输、共同配送、驮背运输,发展农产品进城与农资、消费品下乡的双向流通。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加大信息共享,提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大力推广“带托运输”模式,建立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制度。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新增和更新的市政、通勤、物流配送等作业车辆应全部使用纯电动或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车。逐步推进城市物流用车、公务用车、出租车电动化。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提升绿色产业体系和绿色供给体系对市场需求的适配度。
(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积极推进“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完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拓宽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渠道,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加快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建立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体系。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一)提升绿色消费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贯彻落实政府绿色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引导企业推行绿色经营理念,提升绿色产品和绿色服务供给能力。培育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广绿色产品。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促进绿色消费。积极推动企业开展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认证,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等违法行为,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十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厉行节约,引导全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光盘行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脏乱差,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探索建立居民低碳出行、低碳消费等绿色行为的激励制度,鼓励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绿色低碳出行。鼓励旅行自带洗漱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绿色消费。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三)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光电、清洁水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挥超白石英砂资源优势,推动光伏产业全链条集聚发展。加快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探索建设多种形式于一体的绿色能源示范项目。完善河源—东源、兴宁—和平—连平天然气管网体系,加强连平县园区接收及储气能力建设,加快“县县通”天然气管道的建设。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发挥煤电调峰和托底保障作用。加快构建智慧能源系统,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和能源输送网络,构建多元安全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有序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
(十四)推动完善环境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城市布局,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扩容提质。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完善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基本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推动热力发电、资源综合利用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高我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高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和信息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模式,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十五)建设美丽低碳宜居城乡。立足“客家文化”,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结合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高质量宣传万绿湖风景区,深入推进美丽城镇建设。加快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五美”专项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污水治理。
(十六)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强化城镇开发边界对开发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作用。强化主体功能管控,相关空间性规划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要素配置,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落细各项粮食稳产措施,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优先保障生态空间,因地制宜安排农业空间,统筹协调城镇空间。建立健全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约束,将其作为规划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以及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七)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绿色产业比重,突出抓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畅通联动传导链条,承接产业转移,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开展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推广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设备,重点扶持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生产企业。加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各类创新平台数量增长。
(十八)鼓励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政策,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措施,支持首台(套)绿色技术创新装备示范应用。加快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绿色技术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加快先进成熟技术推广应用。
七、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十九)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落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等领域统计监测,健全高耗能行业和领域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
(二十)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健全绿色收费。加大对节能降碳增汇项目实施和技术研发的财政支持力度,发展绿色金融等基于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落实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指导和支持重点排放企业积极配合全国和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落实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和单位产品超能耗限额标准惩罚性电价政策,优化分时电价机制。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手段,大力宣传河源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取得的成效,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乱上“两高”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
(二十二)抓好方案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市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重点工作安排部署,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 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 推进工业绿色升级 | 1 | 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发展绿色制造。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
2 | 加快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 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 ||
3 | 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 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 ||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 | 4 | 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 |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 |
5 | 高效利用农业资源,统筹推广农业节水、节地、节能技术。 | 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 ||
6 | 发展林业循环经济,积极创建国家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区。 | 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 ||
7 | 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推进渔业基础设施规模化、标准化,支持智慧渔业产业园区建设。 | 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 ||
8 | 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