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河源市2022年立法工作会议,部署推进今年立法工作,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叶春球参加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先龙、钟壬旺,副市长岳阳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要求,把握核心要义,将其贯穿到立法的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大局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健全完善党领导人大立法工作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基层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优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每一项立法工作都饱含民意。要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健全立法立项机制,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把好法规草案审议关,加强法规宣传,推进法规正确实施,确保立法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全力推进年度立法正式项目《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按时保质完成立法任务。